本文作者:小思

合作办学英语培训项目方案

小思 09-19 5
合作办学英语培训项目方案摘要: 中外合作办学英语培训方案南京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南京工程学院与英国诺森比亚大学采取“3+1”的培养方式,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该项目的培养方案由两校联合...

中外合作办学英语培训方案

南京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南京工程学院与英国诺森比亚大学采取“3+1”的培养方式,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该项目的培养方案由两校联合制订。培养方案前三年的教学任务在南京工程学院组织实施,学生完成规定的修读任务,经英语培训合格者,赴英国诺森比亚大学修读培养方案第四年的学习任务。在校期间至少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3个月及以上的对方学校留学活动。录取规则:1、录取规则与南京工程学院普通类本科相同,详见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工程学院本科生招生章程(2022年实行)》。2、学校中英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就业面向高压强电行业为主,不适宜色弱、色盲考生报考。其他体检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3、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南京工程学院

2、对于招收非国家计划内学生的合作项目,其教学活动要严格按照合作协议有关规定执行,保证教学质量,并且要认真对待上级部门的检查、评估和验收工作,不得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同时招收计划内与非计划内学生的合作项目,对非计划内招收的学生教学要求须与计划内招收的相同。     3、合作项目日常教学安排和教学管理等工作由学院指定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事务管理部门与国(境)外合作方协商解决,并由校内承办系、部具体执行落实。   第七条 项目学生管理   1、合作项目学生管理工作由学院指定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事务管理部门或相应的合作项目承办系、部承担。   2、合作项目的学生是学院全日制学生的组成部分。学院指定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事务管理部门或承担合作项目教学管理的系、部是相应合作项目学生管理的承担部门。各院(系)须按学院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安排专兼职合作项目学生管理人员,主动了解合作项目学生的思想动态,积极探索合作项目学生管理的特殊性,切实做好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思想稳定,学习积极,努力完成学习任务,达到合作项目所规定的目标。   第八条 项目资金管理   1、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并收取一定学费的项目,收取的所有资金及各项服务收入均须上缴学院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   2、所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取的资金,由计划财务处按照国家和学院的有关规定予以管理。   3、学院计划财务处将为各合作项目单独设立校内账户。专款专用。   第九条 项目资金使用及分配管理   1、项目启动之前,学院同意的有关出访及接待费用由学院支出。项目启动之后,与项目有关的一切开支原则上从项目经费中支付。   2、鉴于合作项目对教学要求较高、学生管理难度较大的特点,学院除按与其它全日制学生经费切块方式划拨经费给承担合作项目的院(系)外,另外按每生50元增拨给国际教育学院,每生100元增拨给各承办院 (系)。   3、在合作项目开展期间,日常管理和教学管理相关费用从增拨款中支付。   第十条 附则   本办法由外事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   为促进学校国际教育交流合作工作,拓展中外合作办学领域,提升合作办学水平,规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更好地发挥国际交流合作对学校事业发展的推进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申报   1.国际交流处统一负责学校各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申报工作,并提供相关事宜的咨询、建议、审核和报批服务。   2.二级学院作为合作办学项目的实施主体,应积极开展与国外大学的联系,寻求合作机遇,洽谈合作意向,形成框架方案,并向国际交流处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由国际交流处报分管校长审阅。   3.分管校长审阅同意后,有关二级学院会同国际交流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研究生部等职能部门,与国外合作方商谈合作办学的具体内容、条件和相关事项,拟定合作办学协议文本,并形成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   4.国际交流处负责审核所有申报材料,提出综合意见后报分管校长和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校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国际交流处负责上报审批。   二、项目管理   1.学校成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所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统一管理、指导和检查评估;提交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年度总结;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部署学校接受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评估检查工作。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委员会由分管校领导任主任,成员由国际交流处、教务处、研究生部、学生处、财务处、人事处、科技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讨论具体事项时,项目所在学院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共同参加。   2.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该项目发展规划,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实施教育教学改革(包括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大纲、实践课程等)。委员会成员由中外双方人员组成,一般中方三名(含合作办学项目负责人),外方两名,由中方人员担任委员会组长(或由中外双方协商产生),委员会成员报国际交流处备案。指导委员会每年召开会议,并形成会议记录。   3.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设立项目负责人,负责教学安排、质量监控、学生事务(学生赴国外合作学校学习的派遣和安排等)、外籍教师管理等工作,并保持与国外合作方的常规联系,维持项目正常运行。项目负责人由项目所在二级学院推荐,学校聘任。项目负责人可聘请本学院相关教师组成工作组,开展工作。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向社会宣传、发布广告或招生简章时,须事先提请国际交流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严禁以各种方式向学生及家长做出任何未明确事项的承诺。   三、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1.项目账户   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在学校账户内设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项,统一办理收支业务。每个项目单独设立一个专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除去各类成本和支出后形成的办学结余,原则上用于该项目的教育与教学活动,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2.经费来源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经费来源为项目注册学生的学费收入。   3.经费支出结构   (1)国外合作方费用:指双方签订的合作办学协议中明确规定需向外方学校支付的费用和成本,或者协议中明确规定应由我方承担的外方教师的差旅和授课费等支出。   (2)项目净收入:扣除国外合作方费用之后剩余的学费部分为项目净收入。   (3)二级学院经费:占项目净收入的36%,由二级学院负责管理使用。分为:教学经费、学生经费、人员经费和项目管理经费四部分。教学经费10%:用于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直接相关的中方专任教师及项目管理人员的国内外培训、教学业务、教学改革、课时补贴和硬件设施采购等;学生经费10%:用于项目注册学生的学生活动、奖学金和助学金发放;人员经费12%:用于补充二级学院的教师酬金;项目管理经费4%: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批使用,用于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直接相关的接待、交通、通讯、宣传、办公、服务及其他。   (4)二级学院经费预算方案:二级学院须独立编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经费和学生经费的预算方案,上报国际交流处审批后列入财务预算程序,且年末向国际交流处提交教学经费和学生经费的执行报告。外语学院的教学经费也须编制上报预算方案和执行报告。   (5)学校事业经费:项目净收入的64%列入学校预算。学校提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净收入的1.5%,补充外国语学院的合作办学项目英语课程教学经费,支付合作办学项目外语教师的课时补贴。该经费随年度预算同时下达。学校另提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净收入的2.5%,奖励外语学院和项目所在二级学院,在合作办学项目的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的成效。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4.以上各类经费的结算和划拨,由财务处会同国际交流处执行。使用部门必须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发挥最大效益。财务处和审计处应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及使用效益的监督检查。   5.二级学院经费中的教学经费、学生经费、人员经费和项目管理经费的比例确因办学需要进行调整,需报分管财务和国际交流的校领导审核批准。同时,学校根据二级学院的办学状态和考核结果,可下调二级学院经费比例。   四、考核和评价   1.定期开展学生问卷调查和座谈会。学生问卷调查由国际交流处负责,二级学院配合开展,包括学生评教和教师意见反馈;座谈会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国际交流处参与。   2.召开年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工作会议,交流工作 经验 ,汇报 工作计划 ,通报相关信息,布置工作任务。   3.编制年度办学质量报告。主要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质量报告的编制,报告应包括经费使用情况、学生课题内和课题外学习情况、就业情况等;质量报告须在学校OA系统公示。   4.根据各项考核结果,由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委员会确定年度奖励方案。   四、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沪应院外〔2010〕41号),《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沪应院外〔2012〕13号)以及其他校内与中外合作项目相关的规定同时废止。   3.本办法由国际交流处负责解释。

合作办学英语培训项目方案

由于不知道你的具体情况,我给你一个范本,你可以参考一下,希望你成功。合作办学协议书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合作办学项目: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双方合作办学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甲方权利义务:一、负责提供培训教材,并负责为合格学员办理相关证书,认证手续费、证书工本费由乙方负责。二、负责对联合办学单位的招生、教学负责人及师资进行指导。三、负责审核乙方的办学资格、条件、管理、考试等事项,如发现乙方有严重违反有关规定、违反双方约定、提供不实资料等行为之一或不适应合作项目办学条件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作协议,后果由乙方承担。四、对乙方的考试进行监督。五、根据行业发展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六、甲方负责学员的就业安排工作。乙方权利义务:一、负责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办学项目的报批手续,做到依法办学。二、负责承担办学活动中发生的全部税金并负责向当地税务部门交纳。三、负责办学所需的设备、场地、人员、师资、资金等,实行自主办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四、负责在当地聘请教学人员,将教师资料按要求提交甲方审核,确认其授课资格。五、负责当地的招生、教学、日常管理等培训班全部事务。六、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如因特殊原因须调整收费的,应提前与甲方协商,并获得甲方批准后方能执行。七、乙方所有广告、信息、招生简章的文本,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发布。八、合作期限内,联合办学方不得与其他办学机构再签订类似或专业相近的协议、合同。九、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及法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关系。费用及结算方法:一、协议签署当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培训指导费_________元整。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管理费及_________%的就业安置费。二、培训班开班前两天内,乙方应将学员报名表装订成册报甲方注册,并按甲方相关要求开展教学工作。三、甲方到乙方开展工作或办理相关事务,所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生活费等由甲方承担。四、甲方负责为乙方考试合格的学员办理有关单位的证书,相应的认证手续费和证书工本费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支付,该费用乙方可向学员另行收取。五、乙方如在开班前向甲方提前申领教材,应按规定价格支付教材资料费。协议书的生效: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二、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满自行作废。乙方如需继续合作须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书面续约申请,经甲方核准后双方另立协议。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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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格式 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2.说明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及其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自愿联合。其法律特征是:①合伙须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公民;②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联合起来的经济单位;③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④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合伙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明确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法通则》规定,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协议,但具备合伙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具有合伙关系。签订合伙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人的权利有:①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②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③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④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合伙人的义务有:①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②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和债务;③ 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中外合作办学英文

中外合作办学硕士是国内大学和外国教育机构联合办学,虽然主要在国内上课学习。但是课程有很多是由国外的教师来进行授课的,授课过程主要以英语为主。不过对于英语水平不太自信的学员也无需过于担心。很多中外合作硕士项目是配备有专业的老师进行中文翻译的。

是的,一般来讲中外合作上课都是英文授课的,考试也是全英文的,但是碰到国内的老师也许会用中文上课,如果英文不好的话还是不建议报考。

基本上是这种情况

微积分,毛概之类的基础必修课当然都是用中文上课~外方课一般直接用原版教材~肯定用英语授课的~外方课很多都是是外教上的~~

中外合作办学学英语吗

中外合作办学硕士是国内大学和外国教育机构联合办学,虽然主要在国内上课学习。但是课程有很多是由国外的教师来进行授课的,授课过程主要以英语为主。不过对于英语水平不太自信的学员也无需过于担心。很多中外合作硕士项目是配备有专业的老师进行中文翻译的。

中外合作办学上课不都是使用全英文的。

中外合作办学指外国法人组织、个人以及有关国际组织同中国具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对象的教育机构,实施教育、教学的活动。

1995年1月26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规定中外双方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贯彻中国的教育方针,符合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和人才培养的要求,保证教育质量。

留学服务中心公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范围显示,有七种证书不能认证:

参加外语培训或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

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国(境)外非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和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

未经中国政府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外合作办学

不是,也有用双语教学的,但核心课程会使用外语教学。

大部分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对报考学生有一定的语言要求,高考的语言成绩被作为这些高校院系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指标。此外,大部分中外办学院系专业的授课模式需要进行外语或双语教学。

比如中国医科大的中英联合办学英方所有专业课程都自女王大学药学院,与女王大学药学院在英国本土上的教学内容完全相同。联合学院中,英方的课程一半由女王大学药学院派来的教师完成;另一半由熟练掌握英语、经女王大学认可的中国医科大学教师完成。专业课程全英语授课。

扩展资料

中国医科大学中外联合办学对英语的要求

中外联合办学课程本身要求学生有良好的英语基础。要升级到女王大学的学位课程,学生在第一学年末雅思英语成绩要求达到分;在进入女王大学课程一年内(即第二学年)雅思英语成绩要求到分。

因此,中外联合办学专业鼓励对英语感兴趣、有一定英语基础的考生报考。中英联合学院会在整体上创造良好的英语学习氛围,加强英语教学和学生的雅思英语培训。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侨网--高考生报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医科大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常见问题解答

看学校安排了。重点校大一开始全英文授课,别的学校可能前几年国内上的时候是中文,也可能只有专业课用英文。

中外合作办英文

Chinese-Foreign Cooperation in Running Schools

education combined with sino-foreign investment

英语成绩大于等于60分。根据大连工业大学中外合作办学英语要求:英语、日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考生英语成绩大于等于60分,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大连工业大学原名大连轻工业学院,是辽宁省属、“卓越计划”、“2011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中国最早建立的4所轻工业学院之一,原隶属轻工业部,1998年划归辽宁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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