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疫情期间掌管物资的是谁(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指挥部)

吴梦琪 课程天地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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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疫情防控期间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通告(附举报电话)

〖壹〗 、致电市长热线进行问题反馈。拨打【12345】便民热线,进行投诉 。疫情期间 ,12345热线是可以投诉疫情过度执法、违反疫情相关规定行为的,此热线提供24小时全天候人工客服在线服务。在疫情防控线索征集网站上进行举报。

〖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举报对象及奖励标准重点人员线索凡提供“居家健康观察人员在健康管理期间擅自外出或与他人接触 ”线索的,经核实确认后 ,每条奖励200元 。凡提供“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按《工作提示》实施管控措施的来越返越人员”线索的,经核实确认后,每条奖励500元。

〖叁〗 、人人必守法纪、维护稳定。《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第八款、九款规定 ,依法严惩扰乱市场秩序 、社会秩序的行为 。公民在疫情防控时期更要遵章守纪,不哄抬物价 、囤积居奇,不哄抢哄闹、以次充好、制假售假 ,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人人必须守秩序 ,依法作为。

〖肆〗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姓名、单位、现居住地等详细情况 。奖励办法 。线索经查证属实后,视情况奖励举报人200元—1000元。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呼和浩特:疫情期间单位不得解聘被隔离人员

呼和浩特:疫情期间单位不得解聘被隔离人员 在疫情期间 ,呼和浩特市人社局发布了《涉疫情劳动关系政策指引》,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疫情期间劳动者无法上班为由 ,与新冠肺炎患者 、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相关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正常提供劳动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疫情期间,为保障劳动者权益 ,呼和浩特市采取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措施: 及时发布《涉疫情劳动关系政策指引》: 该指引明确了用人单位不得以疫情期间劳动者无法上班为由,与新冠肺炎患者 、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相关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正常提供劳动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月25日(含)以来有赤峰市林西县旅居史的入(返)呼人员 ,需实行“14天居家隔离(以入呼时间计算)+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居家隔离期间,需严格遵守隔离规定,不得外出 。 核酸检测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确保及时 、准确。 对于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入(返)呼人员 ,将实行集中隔离。

鉴于乌兰察布市与呼和浩特市通勤往来频繁,经对呼和浩特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研判,即日起 ,从呼和浩特市来返乌兰察布市人员(不含途径)需按照以下管控措施执行:抵达时核酸检测要求:抵达乌兰察布市时,需提供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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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人寿内蒙古分公司向回民区政府捐赠“爱心物资”助力疫情防控

年10月13日,平安人寿内蒙古分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向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政府捐赠了一批防疫物资,以实际行动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捐赠背景 自2022年9月28日以来,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深入开展 ,防疫物资的消耗和需求不断增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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